申请成立试验区跨校社团,主要条件包括: 由 10 名以上试验区入驻高校学生联合发起,发起人具备开展活动所需的基本素质。 有规范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。 至少有 1 名指导教师;日常管理老师应为入驻高校教师或试验区管理局工作人员。 有正规的业务指导单位。 社团名称符合法律法规和文明风尚。 成立后进入三个月试办期,再由试验区团工委决定是否正式成立。